威海锦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资料
威海锦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根据威海锦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晖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2月18日裁定受理锦晖公司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2月18日指定山东利得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管理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文登法院定于2024年4月25日14时10分,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锦晖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4年4月25日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点击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的后缀网址,扫描参会引导页中的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进入参会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通知
/static/upload/file/20240711/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管理人报酬方案的报告.pdf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