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的补充公示
各债权人:
威海市经区兴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兴企公司)向威海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了债权,该笔此前因故管理人一直未能审查完毕。管理人经复查后,现将该笔债权的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债权人名称:威海市经区兴企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申报债权金额:27521348.14元
主张担保财产:青岛中路-96号-A609室、-A603室、-A904
管理人审查结果:债权总额27332648.69 元,其中3000000.00元为抵押优先权,在青岛中路-96号-A609室、-A603室、-A904室房产拍卖、变卖范围内优先受偿;其他24332648.69 元为普通债权。
各债权人如对管理人上述审查结果有异议,应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逾期无债权人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的,管理人将依法申请法院将该笔债权裁定为无异议债权。
特此公示。
威海广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