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票表决博大公司下一步破产程序的报告
威海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博大公司自2018年7月10日进入重整程序,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2019年1月29日分别召开了两次债权人会议,并在第二次会议中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了二次表决,均未获得通过。2019年8月,博大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敏提出要进行和解,但到2020年4月8日杨敏已明确表示不再进行和解。
截止目前,博大公司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金钱类债权4.7亿元,非金钱类债权本金1.24亿元。管理人经审查确认的金钱类债权2.49亿元,非金钱类债权本金为9658万元。威海同信泰和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威同评报字(2019)第051号评估报告显示,博大公司现有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45亿元。博大公司已经严重资不抵债。
博大公司的主要财产为未完工的财富大厦项目,如博大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将制作财产变价方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并按照有效的财产变价方案对财富大厦进行变价,并根据最终变价对全体债权人进行依法分配。在此新冠疫情期间,财富大厦的财产价值可能会大幅贬值,也可能会流拍导致难以成功变价。
博大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已经远超法律规定的期限,并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为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经请示文登区人民法院,决定召开债权人会议对博大公司重整程序是否延期进行表决。因新冠疫情的影响,决定不召开现场会议,而由管理人邮寄表决票,由各债权人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票邮寄给管理人的方式召开非现场会议。
表决事项:
一、博大公司重整程序延期至财富大厦竣工,对外借款将财富大厦续建完工后进行分配。
具体内容:依据威同评报字(2019)第051号评估报告显示,财富大厦后续施工费用2295万元,配套和相关行政费用1484万元。财富大厦现状评估值为1.45亿元,投入续建费用3779万元后的建成价值为2.27亿元。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在同意博大公司重整程序延期至财富大厦竣工的情况下,按照年利率10%,为最大化节省财务费用将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对外借款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并聘请专业项目管理团队对财富大厦进行管理并续建完工。对外借款本息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清偿。如在此期间有投资人愿意重整,则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如无投资人进行重整,则在财富大厦续建完工后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届时,将直接对债权人进行分配竣工验收的房产或根据市场情况将房产变价后对全体债权人进行分配,具体的变价方案或分配方案将另行开债权人会议表决。本次表决主要是通过完善后续收尾工程确保财富大厦能在竣工状态下对外变价,而非按照烂尾状态下对外变价拍卖,不因博大公司立即转入清算程序并在疫情期间拍卖烂尾状态下财富大厦给全体债权人实现债权带来的巨大不确定性。通过完善工程躲过疫情期以增值后的财富大厦对全体债权人依法进行分配。
二、选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具体内容:博大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以来,多位债权人对博大公司的各项事务表示关注,共计有八名债权人愿意成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且需由一名职工代表担任。现由出席会议债权人对每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分别进行投票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报人民法院决定认可。
特别提示:
1、表决票邮寄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新威路11号607室,联系人:侯律师;联系电话:18669371613,邮寄内容请填写“博大公司表决票”
2、债权人未在2020年5月10日前邮寄回表决票,视为不参加本次会议。
3、对2020年5月10日前寄回表决票的债权人,认定为在非现场会议中出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数;申报非金钱债权的债权人按照其债权本金及利息作为普通债权额进行表决(按照6%年利率计算);申报金钱债权的债权人按照管理人初步审查的债权额进行表决;议案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具体表决结果,管理人将在http://www.lideqingsuan.com/上公布,请债权人在2020年5月22日后登录网站查看。
4、因2020年新冠疫情影响,对外融资变得异常困难,建议由债权人提供借款用于续建,以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
5、如以上议案的表决未通过,则由法院依法宣告博大公司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威海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