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公告
威海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威海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0年4月19日以非现场债权人会议的形式组织债权人对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投票进行了表决,报名参与竞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债权人共有8人,分别为于建学、金学光、宋协忠、威海市文登区相和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弘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文登市华岩石材有限公司、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吴建学。
本次参与表决的债权人共有58人,8名参选债权人所获同意票数占比及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分别为:
1、于建学:同意票数占比50%,同意票所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63.74%;
2、金学光:同意票数占比50%,同意票所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63.81%;
3、宋协忠:同意票数占比46.55%,同意票所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63.48%;
4、威海市文登区相和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同意票数占比55.17%,同意票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73.43%;
5、山东弘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同意票数占比50%,同意票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63.72%;
6、文登市华岩石材有限公司:同意票数占比51.72%,同意票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63.79%;
7、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同意票数占比55.17%,同意票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65.71%;
8、吴建秀:同意票数占比51.72%,同意票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比49.97%。
综上,在上述8名参选债权人中,威海市文登区相和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文登市华岩石材有限公司及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威海分公司三家债权人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以上三家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加上职工代表毕玮玻四人共同组成威海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
特此公告。
威海博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