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方式的公告
威海华晟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威海华晟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经管理人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共有山东国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及文登三里河实业总公司报名参与重整。为了评选出两家意向重整方向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先后顺序,管理人于2020年8月8日组织债权人召开了评选重整投资人评审会,经到场债权人投票评选,最终确定文登三里河实业总公司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山东国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为递补重整投资人,在文登三里河实业总公司放弃重整或其重整计划草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的情况下,将向债权人会议递补山东国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在评审会结束后,部分债权人向管理人及法院对该次评审会程序提出异议,但该次评审会仅是债权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顺序的评选而非召开一次正式债权人会议,债权人认为通知召开评审会的时间太短没有给意向重整人充分准备时间,且没有提交正式的重整计划债权人也很难判断谁是华晟永泰更加合适的重整投资人。通过债权人所提的意见,充分反映出广大债权人希望能够同时表决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提交重整计划草案,通过表决重整计划来选择正式的重整投资人。
基于对债权人参与两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能更好的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考虑,管理人经请示法院同意后,决定山东国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文登三里河实业总公司同时向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待下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管理人同时将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给债权人会议,由债权人会议先行表决,确定哪份重整计划草案进入方案表决程序,然后再由债权人会议分组对选出的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考虑到程序变更会影响到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对重整计划草案的准备,管理人决定将原定的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及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20年9月21日,即山东国越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与文登三里河实业总公司均应在2020年9月21日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含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5万元)并同时向管理人提交你公司所编写的重整计划草案。若逾期未缴纳投资保证金或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视为放弃参与重整。
管理人已将本次调整内容书面告知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两家意向重整投资人均表示认可本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威海华晟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