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重整案对威海市文登区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债权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管理人公布《房产审查标准》、债权人的申报请求及提供的证据、债务人账面记载初步认定如下:
抵账245套房产,抵顶房产价值141,717,960.00元,抵账房产继续履行,但需收回价值10,444,976.02元房产。具体收回的房产明细,债权人可以与重整方具体协商。具体债权审查过程详见附件。
债权人如不认可管理人的审查意见,应自收到本函之日起15日内向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起诉。如逾期不提起诉讼的,视为认可管理人审查结果,管理人不再受理债权人的异议。
山东长江汇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