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投资人关于《重整计划草案》补充承诺的公示
威海华晟永泰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威海华晟永泰置业有限公司重整一案,管理人经公开招募,确定文登市三里河实业总公司为重整投资人,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本《重整计划草案》中规定,若未能向原出资人追缴回未实缴的注册资本,除被拆迁债权人外其他债权清偿率为0%(若追回注册资本,按实际追回数额对全部非拆迁债权进行平均分配)。
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后,为了争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权益,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多次沟通,最终重整投资人承诺:在原《重整计划草案》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即若追回注册资本,按实际追回数额对全部非拆迁债权进行平均分配),对被拆迁人的拆迁债权之外的其他债权(税款债权、抵押债权、建设工程款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从清算状态下的0%统一提升至2%,自项目新的规划手续获批之日起分两年清偿,每年清偿1%。
管理人现将重整投资人上述承诺予以公示,待《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裁定批准后,该承诺与原《重整计划草案》一并执行。
特此公示。
威海华晟永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