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航塑业集团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职工债权再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需将职工债权予以公示,2021年3月,管理人已将山东金航塑业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过,因对个别职工债权进行了调整,故再次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30日。职工若对公示的债权数额有异议,就在公示期内要求管理人进行更正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也可直接向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金航塑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金航系七家公司债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