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 变价方案的报告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 变价方案的报告
(2022)泰模破管字第 2 号
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寿光市人民法院于 2020年4月28日作(2020)鲁0783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申请。2022年7月19日寿光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提请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清算程序第一次(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审查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寿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783破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不予认可批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重新制作。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将重新制作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特此报告。
寿光市模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1月23日
附:《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022)泰模破管字第 3 号
一、变价原则
本次财产变价遵循“公平合法、产权确定、财产价值最大化、效率和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二、破产财产状况
破产财产的基本状况: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现有破产财产主要为存货、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山东浩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出具的鲁浩信评报字(2022)第027号评估报告存货和设备的评估价值为47.02万元,其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项 目 |
计量单位 |
数量 |
评估价值 (万元) |
备注 |
1 |
存货 |
项 |
1 |
17.60 |
|
2 |
应收账款 |
万元 |
10.26 |
10.26 |
(含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 |
3 |
货币资金 |
万元 |
0.25 |
0.25 |
|
4 |
设备、车辆 |
项 |
1 |
18.89 |
|
|
合计 |
|
|
47.00 |
|
三、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112 条规定,破产财产变价应当通过拍卖方式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评估、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的规定,从提高拍卖的有效性考虑,通过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变价。因破产的破产资产价值较低,且实际变现能力差,为提高变价效率,拟对全部破产财产整体处置。
考虑到破产财产业经多次拍卖后流拍,为加快破产财产的变现时间、减少成本,本次网络拍卖起拍价参照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十确定。如流拍将再次拍卖,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为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一)对外债权的具体状况
其中其他应收款10.18万元,其他应收款0.081万元,对上述债权经管理人分析债权资料和初步调查后认为,追回的可能性很小或追收成本大于债权本身。
(二)存货、机器设备的具体状况
对于破产人的存货、机械设备等采取拍卖方式进行变价。其中存货评估值为17.60万元,机械设备的评估值为18.89万元。存货包括原辅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存在品种杂、数量多、单件价值低,分类处分难度大、时间跨度长的特点;机械设备的购置期限为十年以上,且破产企业实际停产三年以上,未进行有效保养和保管,因此机械设备的实际可变现价值不高。
四、变价预备措施
如第二次拍卖仍然出现流拍,则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变卖,变卖价格为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变卖期限为60日。
存货和机械设备未变卖成功的,由管理人通过询价的方式重新确定合理的底价,再次组织拍卖活动,直至完成处分。
寿光市泰丰模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