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
各位债权人:
2022年7月19日寿光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下称泰丰铸造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泰丰铸造公司破产。在清算程序第一次(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后,寿光市医疗保障局、寿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对管理人审查的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的债权数额提出复查申请,管理人已完成对债权的复查。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债权变动表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变动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在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十五日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的规定提起债权认定的诉讼,逾期视为对管理人认定的债权无异议。
特此报告。
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