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 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
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2023) 泰丰底盘破管字第10号
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2022年7月19日寿光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破产。2022年11月27日寿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783破2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管理人制作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已按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完成了全部破产财产的处分。
根据寿光市人民法院确认的无异议债权及破产财产变价金额、破产财产中设立抵押权的情况,管理人制作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将制作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特此报告。
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附:《寿光市泰丰汽车底盘制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