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 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
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报告
(2023) 泰丰铸造破管字第6号
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2022年7月19日寿光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并宣告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破产。2022年11月27日寿光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783破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管理人制作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已按照《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规定,完成了全部破产财产的处分。
根据寿光市人民法院确认的无异议债权及破产财产变价金额、破产财产中设立抵押权的情况,管理人制作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将制作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特此报告。
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三日
附:《寿光市泰丰铸造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